一、免修课程:
(1) 所有来华留学学历生可免修《大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和军训。
(2) 除哲学、国际政治、经济学外,其他专业的留学生还可以免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二、必修要求:
除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完成的必修课程以外:
(1) 所有来华留学学历生必须修读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开设的《中国文化》和《中国概况》两门课程,每门课程为2学分,成绩统一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提供。
(2) 所有来华留学生毕业时必须通过HSK六级,并记学分4分。成绩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提供。
(3) 每学期考试,必修课两门不及格者,允许重修;三门必修课不及格者,我院将终止其学习。
三、考勤要求:
(1) 留学生需请病假、事假,由留学生本人直接向其所在学院请假,持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的书面请假条到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办理登记手续。请假结束后须立刻前往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2) 若无特殊情况,留学生一个月出勤少于90%,我院将取消其下月奖学金;若连续两月出勤少于90%,则取消其下学期奖学金。如果留学生长期旷课(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或缺考,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将按相关规定开除其学籍。
(3) 所有留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开学时间来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报到。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报到者,须提前一周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请假。
(4) 留学生若因准备论文、实习等与学习相关事宜回国或去他国,由留学生本人直接向导师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持导师或学院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申请书到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办理登记手续。
四、HSK 考试要求:
(1) 学历生每年都需参加我院在5月或6月组织的HSK考试,直到通过HSK6级。
(2) 学生下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与HSK考试通过与否挂钩。
五、科研要求:
(1) 博士生与导师或同学合作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并完成学位论文。
(2) 硕士生、本科生须完成学位论文。
(3) 所有论文需交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留底备案。
六、本文件条款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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