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的精神,我校2023年根据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15人。
二、报名条件
1、持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学测成绩,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进行报名。考生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
(1)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格式:PDF或JPG);
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JPG);
(3)当年台湾地区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须加盖学校公章)(格式:PDF或JPG);
(4)诚信承诺书(系统下载,格式:PDF或JPG );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下载,格式:PDF或JPG);
(6)往届高中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影印本,应届高中毕业生上传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格式:PDF或JPG);
(7)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注:
1. 考生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其中(1)-(5)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至对应位置,(6)-(7)上传至其他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备查,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2.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
3、申请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资料,专业术科审核合格者方能就读艺术类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雕塑、绘画、书法:
个人创作一幅绘画、书法作品,或设计一件作品,将作品拍照后提交照片(JPG格式),设计作品还需同时提交设计思路电子文档;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个人演唱自选歌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4分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个人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编导:个人表演舞蹈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戏剧影视文学:个人创作一篇2000字以上(含)电影故事梗概电子文档;
体育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运动训练:最擅长的运动项目录像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
注:
申请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提交以上资料,并将上述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电子版文件,(文件命名:2023年台湾学测生***”)发送到siee@sxu.edu.cn邮箱。
五、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2)审核阶段:我校将对报名系统中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山西大学港澳台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六、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确认:我校将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在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等情况下,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统一工作安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结束后,我校将于7月中旬向核准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
港澳台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八、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九、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学测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在校管理及毕业
1、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港澳台侨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6(0)351-7018987
邮箱:siee@sxu.edu.cn
传真:+86(0)351-7010872
网址:http://siee.sxu.edu.cn/zsxx/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
注:本简章解释权归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以教育部调整后的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