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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5-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政府“扩大规模,提高层次,完善管理,保证质量”的来华留学工作原则,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我省留学,促进我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交流工作,设立“山西大学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

一、招生类别

奖学金原则上主要用于资助申请到山西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以及学习汉语言文化的外国优秀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为年满18周岁的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未获得其他各级、各类奖学金。

(一)A类奖学金,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中文授课专业需通过HSK六级;

(二)B类奖学金,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中文授课专业需通过HSK五级;

(三)C类奖学金,应获得相当于我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中文授课专业需通过HSK四级220分以上;

(四)D类奖学金,须具有相当于我国高级中学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历或副教授职称的进修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教授职称的进修生,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

三、奖学金标准

类 别

奖学金内容

申请时间

A类

免注册费、学费、住宿费, 奖学金标准每年25000元



每年4月10日--

6月10日


B类

免注册费、学费、住宿费, 奖学金标准每年20000元

C类

免注册费、学费, 奖学金标准每年15000元

D类

每学期提供6000元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请详见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网站:http://siee.sxu.edu.cn/

五、奖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请用中文或英文提供):

1.《山西省来晋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复印件或公证件。

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3.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复印件或公证件。

4. 个人简历,须为中文或英文撰写。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6. HSK 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 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以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注意事项:

⑴. 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作为校评审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申请条件进行认定后,经过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⑵. 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且调查属实的,学校将撤消其称号,追回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⑶.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及缴费手续,否则将按照自动放弃奖学金处理。在获得奖学金后不得无故办理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手续,否则将中止或取消奖学金。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邮政编码: 030006

联系电话:+86-351-7011934   7018987

电子邮件:degreeprogram@sxu.edu.cn (A/B/C类申请)

studychinese@sxu.edu.cn (D类申请)

网  址:  www.sxu.edu.cn

http://siee.sxu.edu.cn/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