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政府“扩大规模,提高层次,完善管理,保证质量”的来华留学工作原则,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我省留学,促进我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交流工作,设立“山西大学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
一、招生类别
奖学金原则上主要用于资助申请到山西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以及学习汉语言文化的外国优秀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为年满18周岁的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未获得其他各级、各类奖学金。
(一)A类奖学金,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中文授课专业需通过HSK六级;
(二)B类奖学金,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中文授课专业需通过HSK五级;
(三)C类奖学金,应获得相当于我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中文授课专业需通过HSK四级220分以上;
(四)D类奖学金,须具有相当于我国高级中学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历或副教授职称的进修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教授职称的进修生,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
三、奖学金标准
类 别 | 奖学金内容 | 申请时间 |
A类 | 免注册费、学费、住宿费, 奖学金标准每年25000元 | 每年4月10日-- 6月10日 |
B类 | 免注册费、学费、住宿费, 奖学金标准每年20000元 | |
C类 | 免注册费、学费, 奖学金标准每年15000元 | |
D类 | 每学期提供6000元 |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请详见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网站:http://siee.sxu.edu.cn/
五、奖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请用中文或英文提供):
1.《山西省来晋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复印件或公证件。
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3.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复印件或公证件。
4. 个人简历,须为中文或英文撰写。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6. HSK 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 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以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注意事项:
⑴. 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作为校评审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申请条件进行认定后,经过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⑵. 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且调查属实的,学校将撤消其称号,追回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⑶.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及缴费手续,否则将按照自动放弃奖学金处理。在获得奖学金后不得无故办理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手续,否则将中止或取消奖学金。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邮政编码: 030006
联系电话:+86-351-7011934 7018987
电子邮件:degreeprogram@sxu.edu.cn (A/B/C类申请)
studychinese@sxu.edu.cn (D类申请)
网 址: www.sxu.edu.cn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山西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版权所有
电话:0351-7011934 传真:0351-7010872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